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2019-09-28 09:33:53   267

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已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现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已进入全国高师院校的先进行列。建校百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福建师范大学于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学校投入经费4000多

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已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现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已进入全国高师院校的先进行列。建校百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福建师范大学于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学校投入经费4000多万元用于网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等先进手段,实施现代远程教学,创建了“面对面”的网络学习环境,已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模式。目前,我校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3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9万多人,现有在校生近7万多人。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在职从业、待业人员。

报考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普通高中、中专、中师、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常年组织报名,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报名截止日期:3月20日。秋季报名截止日期:9月20日。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省内外各校外学习中心。

3.报名考务费100元。符合免试条件者交报名费50元。(收费方应开具合规有效票据)

4.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到就近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校外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有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春季报读的专升本学生,专科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3月31日。秋季报读的专升本学生,专科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9月30日。

三、招生层次、专业、入学测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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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无法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测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样卷等复习资料,可以登录学院网站“招生简章”下载。

四、入学测试方式、时间

测试入学: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自主组织入学机考测试。机考测试时间由校外学习中心另行通知。

免试入学: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党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读高中起点专科可免试;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证书,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并取得党校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读专科起点升本科可免试。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相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可免试入学(凭本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择优录取。已录取学生凭福建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六、学习方式、学分、学制与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业余学习。

2、学分与学制:高起专和专升本专业总学分80学分左右,基本学制2.5年,学习年限2.5-6年。

3、收费标准:,按学分缴纳学费,每学分 90 元。高起专按 80 学分缴纳,专升本按 83 学分缴纳。各专业教材费分学年按实收取。每学年学费于各学年初注册时一次性缴清。

七、统考

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对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统考科目按同专业类别确定。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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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毕业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本科专业学生在读期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2门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 ”),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九、优惠政策

我校网络教育专科毕业生,继续报读本校网络教育专升本专业,可免修免考《网络教育应用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1)》四门课程,共计15学分。

从2015年秋季开始,凭教育主管部门发放的教师资格证就读我校专升本专业,可申请免修免考《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共计9学分。

十、教学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学分制,采用以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学习为主、集中教学为辅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纸质教材和教学平台的多媒体课件(包括教师授课的音视频、教学大纲、学习指导、重点难点、课程内容网页、电子讲义、自测题、模拟试卷),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访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网站,参加网上导学、在线答疑、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在线自测、资源下载、在线考核等学习环节;同时,学生可定期到校外学习中心参加基于双向视频会议教学系统的集中辅导和实时互动答疑等,最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在各学习中心进行的课程考试。

十一、注意事项

1、入学资格审核。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若学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得到确认,学员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有效学历认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不论何时一经审核查出,即作取消学籍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2、新生应按入学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注册、缴费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后两周内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可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两周后可办理退学手续但不退学费。

3、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学生到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也可到经我院批准授权的奥鹏弘成公共服务体系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在异地另设报名点。

4、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更详细的招生政策解读,请关注学院网站。

各专业主要课程设置

汉语言文学(授予学位:文学学位)

文学创作论、比较文化学、比较视野下的外国文学、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专题、语言学概论、中国现当代散文研究、中国文学史、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应用写作等

小学教育(授予学位:教育学学位)

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学、小学教育管理、小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科学教育、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统计与测量评价、小学德育理论、中国教育简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

学前教育(授予学位:教育学学位)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幼儿园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欣赏、幼儿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幼儿心理卫生与辅导、学前教育评价、中外幼儿教育史、幼儿游戏理论、学前儿童行为观察等

思想政治教育(授予学位:法学学位)

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人生哲学与传统道德、中国当代经济问题研究、中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法学概论、心理学等

英语(授予学位:文学学位)

高级英语、听力口译、英语教学法、第二外语(日语)、高级英语阅读、英美文学选读、英语写作、英汉互译、现代语言学、语言与文化等

历史学(授予学位:历史学学位)

中国古代史专题、中学历史教材教法、中国近代史专题、世界现当代史专题、中国现代史专题、中国历史地理、教育学、中国政治制度史等

美术学(授予学位:艺术学学位)

计算机辅助设计1(PS)、素描、美术概论、中国画论、油画、中外美术史、综合绘画、中国画、美术鉴赏与批评、艺术设计概论、书法、大学摄影等

数学与应用数学(授予学位:理学学位)

数学分析选讲、高等代数选讲、初等数论、复变函数、常微分方程、近世代数、实变函数、概率论、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建模、教育学等

物理学(授予学位:理学学位)

数学物理方法、数据库管理与应用、量子力学、实验物理导论、电动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中学物理教法研究、计算机网络与通讯、C++语言程序设计、教育学等

化学(授予学位:理学学位)

教育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中级无机化学专题、仪器分析、中学化学实验研讨、中级有机化学、环境化学、心理学、结构化学、化工基础等

体育教育(授予学位:教育学学位)

体育保健学、体育测量与评价、学校健康教育学、运动训练学、体育教育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体育史、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等

生物科学(授予学位:理学学位)

发育生物学、生物统计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态学、进化生物学、环境生物学、人口与青春健康教育、生物多媒体课件制作、生物教学论等

地理科学(授予学位:理学学位)

城镇体系规划、灾害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综合自然地理、地理教育学、经济地理学、环境保护、遥感导论、地理信息系统导论、中国历史地理等

心理学(授予学位:理学学位)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心理咨询学、变态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等

法学(授予学位:法学学位)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学、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国际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等

行政管理(授予学位:管理学学位)

公共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现代公共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政治学、公共财政学、公共政策概论、市政学、社会保障政策与管理、政治经济学等

图书馆学(授予学位:管理学学位)

图书馆学导论、知识产权法、管理学概论、古代汉语、管理信息系统、知识信息检索、馆藏文献建设、图书馆编目、图书分类工作、图书馆导读工作、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等

视觉传达设计(授予学位:艺术学学位)

大学摄影、素描、标志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构成设计、企业形象(CIS)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3DMAX、计算机辅助设计1(PS)、艺术设计概论等

旅游管理(授予学位:管理学学位)

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消费者行为学、饭店经营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英语、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台湾历史文化、旅游经济学、旅游管理学、旅游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旅游)、旅游法学等

公共事业管理(授予学位:管理学学位)

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管理原理、德育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管理心理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中国教育简史、教育设计与测量评估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授予学位:工学学位)

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与通讯、网络管理与应用、数据库管理与应用、计算机体系结构、软件工程、网页设计技术、操作系统导论、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等

金融学(授予学位:经济学学位)

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西方经济学、财政学、保险学、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投资银行经营与管理、国际金融学、国际结算等

工商管理(授予学位:管理学学位)

管理学概论、基础会计、市场营销学、经济法律通论、数据库应用、国家税收、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通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等

经济学(授予学位:经济学学位)

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西方经济学、外国经济学说史、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统计学、证券投资学、世界经济、金融学、管理学概论、产业经济学、审计学等

财务管理(授予学位:管理学学位)

管理学概论、政治经济学、成本管理会计、证券投资学、财务管理、电算会计、审计学、企业会计、金融学、项目评估、会计学原理、微观经济学、经济法律通论等

电子信息工程(授予学位:工学学位)

数字信号处理、高频电子线路、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TCP/IP协议原理与编程、EDA技术、现代交换技术、计算机组成原理等

软件工程(授予学位:工学学位)

网络管理与应用、Linux操作系统管理、软件体系结构、软件工程、软件测试技术、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IT项目管理、网络信息安全、软件过程管理、计算机组成原理等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授予学位:教育学学位)

专项提高课、运动训练学、体育保健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体育测量与评价、运动解剖学、健身运动理论与实践、运动生理学、体育市场营销、体育管理学等

会计(专科不授予)

数据库应用、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律通论、国家税收、高等数学、管理会计、市场营销学、电算会计等

小学教育(专科不授予)

大学语文、现代汉语、现代教育技术、德育论、小学语文教学论、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小学教育管理、课程与教学论、小学科学教育等

学前教育(专科不授予)

学前保育学、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儿童文学、幼儿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幼儿园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幼儿园组织与管理等

行政管理(专科不授予)

公共管理学、管理心理学、管理学概论、中国政治制度史、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公共财政学、公共政策概论、市政学、地方政府学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不授予)

市场营销学、经济法律通论、基础会计、企业会计、现代公共关系学、国家税收、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管理学概论、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等

★ 专业课程设置,随着学科建设和课程发展会有所调整,以学生就读时的教学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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